肝肾综合征是肝硬化合并腹水后的严重并发症,在腹水病人的年发病率是8%。肝肾综合征一词最初用于涉及肝与肾的多种疾病,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美国肾病学家认为肝肾综合证是肝硬化基础上出现的肾衰竭。1996年,国际腹水协会确定了肝肾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肝肾综合征为发生于晚期肝病和门静脉高压病人的渐进性肾功能衰竭,血肌酐水平超过1.5mg/dL。
其特征为:肾小球滤过率显著降低,没有其他明确的致肾衰病因;内源性血管活性系统的激活;明显的血液动力学异常。肝肾综合征的发病机制至今还不完全清楚。其发生包括血液动力学异常,缩血管系统活性增加,舒张血管因子活性降低三个主要因素。
根据肾功能不全进展的方式和程度,肝肾综合征分为1型和2型,其预后与治疗有所不同。
1型肝肾综合征:
① 严重而迅速进展的肾功能衰竭,血肌酐在二周内增高一倍。
② 病人通常有严重的肝衰竭。
③ 经常发生于严重的细菌感染、消化道出血及没有扩容治疗的大量放腹水之后。
④ 是预后最差的肝硬化并发症。
⑤ 平均生存时间为两周。
2型肝肾综合征:
① 中度和缓慢进展的肾衰竭。
② 肝衰竭的程度相对较轻。
③ 临床发展的主要后果是难治性腹水。
④ 平均生存期大约六个月。
肝移植适应于2型肝肾综合征病人,目前针2型肝肾综合征的治疗主要是治疗难治性腹水。
某些酒精性肝炎病人以及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等可通过早期积极治疗,降低肝肾综合征发生的风险。